背負40命 六死囚沒有明天
〔記者項程鎮、林俊宏、蔡淑媛、彭顯鈞/綜合報導〕法務部上回執行死刑後不到半年,昨又槍決六名死囚!分別為燒死廿六人的陳東榮、殺害妻兒五人及一名女友的陳瑞欽、燒死三名幼童的林金德、在耕讀園槍殺三人的紀俊毅和李嘉軒,以及殺害兩人的張胞輝。
紀俊毅提出35次儘速執行
六死囚分別犯下強盜殺人、殺害兒童、縱火等重罪,共殺四十條人命,其中紀俊毅曾向法務部提出卅五次儘速執行死刑的要求。
法務部確認六死囚已無聲請再審、提起非常上訴、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或經總統赦免,及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心神喪失或懷孕等法定停止執行事由後,部長曾勇夫四月十七日批准執行令。
半年內兩度執行死刑
對於法務部半年內兩度執行死刑,次長陳明堂表示,主要是考量今年接連發生「八里雙屍命案」、「嘉義女醃頭命案」、「高鐵及立委服務處放置定時炸彈」等社會重大矚目案件,已危害社會安全,不少民眾及社團人士認為,不執行死刑可能引起仿效,數度呼籲法務部依法執行。
法務部一○一年七月所作民調,高達七十六.七%受訪者反對廢除死刑,中正大學一○二年一月民調顯示,高達九成民眾不贊成廢除死刑,顯見民眾仍盼維持死刑。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表示,台灣多數民眾對廢除死刑仍持保留態度,政府的立場是「維持死刑,但減少使用」。
兩死囚願器捐 無醫院接受
昨天執行的六名死囚中,李嘉軒、陳瑞欽盼捐器官,但無醫院願意進行器官移植,故無法如願;去年底為死囚陳金火摘除器官移植手術的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昨表示基於人道考量及社會觀感,決定不再處理。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秘書長吳英萊認為,死刑犯捐贈器官能否彌補過錯,這是另一回事,但他們應有表達遺愛人間的資格與權利,不能被剝奪。
待決死囚還有五十人
法務部上次執行死刑是去年十二月廿一日槍決六人:陳金火、廣德強、曾思儒、洪明聰、黃賢正、戴德穎,之後待決死囚五十六人,昨又執行六人,目前未決死囚是五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