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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10童 退役上校判24年

2013/01/09 06:00

〔記者楊國文、沈繼昌/綜合報導〕張姓退役上校在桃園縣開設作文補習班,涉嫌對10名國小女童伸出狼爪,犯行長達10年,不僅大膽在補習班內性侵,或趁載女童回家時,在偏僻地點對她們性侵、猥褻,甚至拍攝女童裸照數百張,張大言不慚稱「我只是窺秘的心態,滿足自己性慾」,一審判張20年,但高等法院算出張涉近千項犯行,昨加重改判他24年徒刑;仍可上訴。

安親班當地村長與鄰居對於張男被判重刑,大家都不意外。而安親班在事發後被撤照,一度轉租,目前則貼出紙條待售。

高等法院指出,統計張某對10名被害人的犯行,其中一位女童從96年2月國小三年級起,至99年6月國小畢業3年多期間,以平均每週2次遭撫摸下體等犯行計算,共被張強制猥褻406次之多,張另涉4次性侵這名女童,還有另一位女童自95年8月起至99年6月被性侵300次,合議庭因此痛批張也有妻女,竟視被害女童為禁臠,恣意性侵、猥褻,惡性更顯重大。

張某目前仍被羈押,昨未出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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