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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講師被告傳曖昧/檢疑濫權追訴 中檢重啟調查

2012/10/04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6年前,前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蕭連森,與大學女講師陳映君(已改名陳思羽)傳曖昧,甚至為了陳女而疑似濫權追訴,中檢當時調查,認定蕭檢未利益迴避,確有不當,報請法務部記申誡2次,全案當年查無不法,但因周刊昨大肆報導,中檢決再分案調查。

針對報導內容,目前在中檢任資深檢察官的蕭連森,昨透過地檢署表示不予置評;女講師陳映君接到記者電話,只說不表示意見就掛掉。

91年,陳映君(陳思羽)到台中忠明路大潤發購物,步出賣場時,被查獲私人包包內有文具、化妝品等7樣未結帳,被依竊盜罪判處罰金2000元定讞,她擔心前科影響前途,一再聲請再審及陳情,已婚的主任檢察官蕭連森受理陳情案後,回郵給陳女指判決無誤,但多次書信往返,被她的言詞感動,深信陳女被冤枉,且頻繁來往、出遊,陳映君的丈夫陳慶鐘醫師,向法務部檢舉蕭檢與其妻不倫戀,並向中檢告蕭妨害家庭。

而蕭檢為了幫陳映君翻案,竟簽辦大潤發3職員偽證罪,收銀員陳秋雲緩起訴,保全員曾智勇、陳志豪被依偽證罪起訴(但最後無罪定讞),陳映君的竊盜案未能翻案,3名職員卻背前科、官司纏訟,一度傳出女收銀員還下海陪酒,2名保全員也因而離職,外界認為蕭檢被愛沖昏頭,疑濫權追訴。

陳夫告妨害家庭部分查無實證,檢方調查指蕭檢和陳女確彼此欣賞,但「未越雷池」,蕭曾指「我是陳女夫妻婚姻的犧牲品!司法冤枉她,該還她清白,但我沒有背叛我的職務」。蕭某寫給陳女的電郵「只要婚姻仍存在,我就無法越雷池一步」,陳女「那日日夜夜的思念,有種甜甜的喜悅」;蕭妻發現後寫郵件給陳女「請求你不要再和他(指蕭某)聯絡了」;陳女則回覆「我很抱歉,竟對您先生動了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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