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交保 做二休五 小市民剉咧等
2011/03/28 06:00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許盟華竊盜前科累累,之前曾以「做二休五、朝九晚五」模式,在大台北地區鎖定住宅區竊盜,不過犯下新北大橋電纜線竊案後,卻沒被收押,讓他得以繼續在外犯案。
法界人士指出,刑事訴訟法規定,若涉及重罪,或有串證、逃亡之虞,即有羈押必要,不過,由於羈押涉及剝奪人身自由,法官均是從嚴審核。而此案中,竊嫌雖犯案多起,但因加重竊盜罪,刑期是6個月以上、5年以下,並不符合「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的重罪要件,另外,若無共犯在逃,或是全案已蒐證齊全,且可確保無逃亡意圖,即無羈押必要。
據了解,許盟華出獄後,2006年涉嫌共組住宅竊盜雙人組,以「做二休五、朝九晚五」犯案模式與頻率,以2人住處向外延伸擴張犯案,光是北市大同區,幾乎每隔5日即發生一起住宅竊盜案,初估至少涉及20餘起住宅竊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