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車吃檳榔 差點被當車賊
2011/03/19 06:00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新北市警方偵辦一起竊車案,在車上找到一個檳榔渣,經比對DNA後,與一名王姓男子相符,王某因此被當成偷車賊究辦;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他只是曾搭過這部車,並非竊嫌,因此處分不起訴。
97年8月30日深夜10時許,一名貨車司機發現,停放在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旁的小貨車被偷,隨即報案,警方循線找到了這輛車,在車內前座腳踏墊上,撿到一個可疑檳榔渣,比對後是王姓男子吐的。
王某否認偷車,但指一名友人有開過這部小貨車載他,當時他在車上吃檳榔,但不知友人開的是贓車,況且自己也不太會開車,檢方認為王某說法屬實,處分不起訴還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