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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堡揪薯條 打人又偷竊

2010/03/29 06:00

〔記者何瑞玲/台北報導〕綽號「漢堡」的陳政廷,吆喝綽號「薯條」的學弟及其友人5、6人,持安全帽及鋁棒、鐵棒等,毆打在路邊聊天的呂姓、吳姓男子,隨後陳嫌又持藍波刀在超商竊取遊戲光碟片及飲料,板橋地方法院依傷害及竊盜罪,合併判刑1年。

「漢堡」在法庭上否認吆喝「薯條」(姓名不詳),辯稱「薯條」與一群飆車族經過逞凶,還搶走他的手機,他因與「薯條」有認識,隔天凌晨「薯條」才還他手機,他並否認超商行竊,辯稱當時因服用精神科醫師開的藥,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

法官審酌路口的監視器畫面,發現陳政廷確實站在打人的人群後,手裡拿著安全帽,且打人的前後3小時內,手機與打人嫌犯李培源間有密切通聯,不可能遭搶,被害人也明確指證他吆喝、參與。

另外,陳嫌行竊超商案被超商店員與民眾合力追捕到案後,他不僅能明白講出進入超商時店員在做什麼,還能交代先偷光碟、再偷飲料,分散店員注意力,服用藥物的供詞顯係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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