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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小眾損大眾 權益誰優先

    2009/05/15 06:00

    記者李穎/特稿

    縣政府照顧弱勢,卻損及一般民眾權益,政策顯然不夠周延!

    根據中央規定,原住民幼兒、特殊境遇婦女子女與中、低收入戶子女一律優先就讀,台北縣試辦讓外縣市民眾登記公立幼稚園,一旦出現登記爆滿,即使同樣是弱勢家庭子女,都必須以抽籤決定,誰能保證設籍北縣的弱勢幼童權益不受影響?

    縣府想照顧弱勢家庭幼童,就該以專案方式辦理,事先調查需要幫助個案,針對戶籍留在外縣市,實際居住北縣的弱勢或是寄養家庭幼童,專案核定這些幼童符合報名資格。

    保護弱勢 可制定比例保障

    再者,政策執行前訂定總量分配,提供設籍北縣弱勢家庭一定比例保障,保護身為台北縣民權益。

    只為了幫部分弱勢家庭省去變更戶籍的麻煩,貿然開放外縣市民眾參加公立幼稚園登記,影響一般民眾權益,如此粗糙政策,為何非得施行後再來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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