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列違禁品?家長校方兩難
2009/03/18 06:00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手機要不要列為校園違禁品?學校、家長看法分歧!1名信義國中小的家長,向本報爆料質疑學校放任不管,任由學生攜帶手機到校上課,學生手機互借,電話費暴增,讓家長傷透腦筋。
這名家長指出,就她的想法,國中、國小學生到校上課,有必要隨身攜帶手機嗎?她的小孩因同儕影響,別人有帶,自己不帶會很奇怪,也會攜帶手機到校,她屢勸不聽,又怕孩子將手機借給同學使用,衍生通話費爭議。
這名家長表示,曾聽孩子提及,目睹同學阿嬤拿電信費帳單到學校向同學要電話費,費用1000多元,貴得嚇人,因此希望學校關切校園手機的問題,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避開不必要的爭議,讓學生把心思放在課業上。
對此,校方表示,考量特殊學生的需求,方便家長白天就能打手機連繫孩子,因此,訂出校園手機使用辦法,限制學生上課時間撥接手機,若課堂手機鈴響或違規接聽,將代為保管手機,請家長到校領回。
校方指出,學校並非手機所有權人,無法強制介入要求同學不能互借手機,須靠家長約束孩子,教孩子適時婉拒又不傷和氣。
縣府教育處也說,教育部並未把手機列為校園違禁品,但有規定不能因為手機干擾教學,禁止學生課堂上講手機,只要學校有做到這點,教育處都會尊重學校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