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少繳24元 罰款逾10倍 卡友抱怨

    2009/03/15 06:00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今年國民旅遊卡甫換約,改由玉山銀行接手承辦,但縣府一位中階主管接獲二月份帳單,短繳二十四元帳款,翌月卻必須補繳二八九元,差額超過十倍,經向玉山銀行信用卡部客服人員投訴,卻得到一切依法執行,令該主管相當不滿。

    連本帶利變二八九元

    日前任職縣府的中階主管向本報投訴,使用玉山銀行發放的國民旅遊卡,二月份帳單為二萬五○二四元,因工作繁忙,由妻子代繳,延遲數日,又因一時不察,忽略零頭二十四元未繳,不料翌月帳單卻出現違約金二十四元、循環利息二四一元,還需要繳費二八九元,暴增費用超過百倍,認為相當不合理,僅遲繳六日,中間還有兩日假期、六日寬限期,最多遲繳一日,就要負擔逾十倍罰金,銀行吃定消費者。

    銀行:依總金額計罰

    玉山銀行信用卡部張先生表示,消費者應在二月十八日繳款,但卻遲至二十四日才繳納,因此依照定型化契約,採取總金額二萬五○二四元計算循環利息,並非以未繳交的餘額二十四元計算,因此才會出現暴增逾十倍的帳單,玉山銀行依法執行,並無不妥。

    澎湖法律扶助基金會則表示,銀行信用卡定型化契約都有利於銀行,民眾在使用信用卡應注意附加條款,簽名後就正式生效,但國民旅遊卡屬於團體契約部分,民眾無法單獨拒絕用卡,適法性就有待商榷,法扶將進一步研究相關法令,為消費者爭取最佳權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