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交通 消防隊員遭騎士撞斷手
北縣泰山消防分隊隊員柯勝?(見圖右,記者吳仁捷攝)前晚指揮交通協助雲梯車倒車時,卻被一名機車騎士撞上,造成左手、左肩胛骨骨折,撞傷人的張姓騎士則頭部受創,幸無大礙。
〔記者吳仁捷/北縣報導〕北縣泰山消防分隊隊員柯勝?(見左圖右,記者吳仁捷攝)前晚指揮交通協助雲梯車倒車時,卻被一名機車騎士撞上,造成左手、左肩胛骨骨折,撞傷人的張姓騎士則頭部受創,幸無大礙。
泰山分隊長王家慶說,隊員柯勝?(30歲)負責安檢業務,前晚雖休假,得知同仁開雲梯車支援五股鄉老翁跳樓救助案返隊時,主動指揮交通,不料一名21歲男子騎車往泰山方向騎來,直接撞上柯勝?。柯勝?被撞後,左手、左肩胛骨折,隨後被轉送林口長庚醫院開刀,左手打入2支鋼釘、左肩胛骨則暫時以8字背墊固定,待傷勢穩定後再開刀。
至於有民眾質疑肇事騎士是否構成妨害公務,警方說,依刑法規範,妨害公務必須以強暴、脅迫等行為才構成,消防救災車輛返隊途中視同勤務延伸,騎士若是刻意不服交通指揮,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