佈下天羅地"網" 狗擒豬大勝
一隻山豬於昨天出現彰化縣秀水鄉的鄉間,最後被制伏乖乖就擒。(圖由秀水消防分隊提供)
〔記者王百鍊/彰化報導〕一隻長著獠牙的中型山豬,6日出現在彰化縣秀水鄉一座百姓公廟附近,消防分隊接獲報案後,商請專家帶著8隻獵犬由南投縣趕來圍捕,歷時約半個鐘頭的「豬狗大戰」,山豬最後難敵眾犬,順利被捕。
由於找不到飼主,先委由專家帶回南投縣飼養,並請飼主能出面認領。
秀水鄉福安村一名洪姓老婦人,昨天上午在住處附近散步時,發現一隻重約60公斤的山豬在百姓公廟旁閒逛,嚇得快步回家請兒子向秀水消防分隊報案。
消防隊員梁金南、林樹星與兩名義消趕往現場,發現這隻山豬長有獠牙,模樣頗凶,為了能夠一次就手到擒來,且避免危險,除了在現場監控以外,並由梁金南立刻打電話請善於圍捕山豬的林姓親戚,由南投縣鹿谷鄉專程前來圍捕。
林姓專家到場之後,馬上放出8隻獵犬進行圍捕,山豬見狀嚇得四處亂竄。
不過,因為四面八方都有獵犬進逼,山豬只能在附近100多公尺的田間及馬路逃竄,最後跑進一處民宅的圍牆內,專家見機不可失,立刻使用攔截網,讓山豬無路可逃而乖乖就範。
梁金南指出,去年秀水鄉義興村某民眾飼養的一隻重達100多公斤的山豬,也曾落跑在村內排水溝閒逛,當時也是請這位親戚前來圍捕,不料其中兩隻獵犬被山豬鋒利的獠牙刺傷後不治。
去年9月,高雄縣一名義消帶著獵槍上山打獵,黑暗中誤將一對到山上採草藥的叔姪打死。林區管理處指出,森林屬於國家資源,依法令規定,打獵是非法行為,就連打山豬也都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警方表示,只要不是保育類動物就可以,但林區管理處強調,根據保育法規定,森林屬於國家資源,不管獵殺的是不是保育類動物,只要打獵就是違法,原住民就算擁有合法登記的獵槍,也不可以打獵。
林管處表示,只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原住民有舉辦傳統活動時,但必須事先向警方和林管處等機關提出申請。
一隻山豬於昨天出現彰化縣秀水鄉的鄉間,專家帶著獵犬進行圍捕。
(圖由秀水消防分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