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拒查 撞斷埔鹽分駐所長右腳 法官竟無保請回 檢方將抗告
彰化縣施姓男子拒查倒車逃逸,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遭車輾過,右腳膝蓋骨裂、小腿骨折。(民眾提供)
有毒駕等前科的彰化縣江姓送瓦斯工,上月底吸毒後開車送瓦斯自撞,彰化地檢署聲請預防性羈押,彰化地方法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引發輿論質疑,不料,彰化縣警局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四日查訪施姓男子,施男強行倒車逃逸,陳員對空鳴槍,右腳仍被撞斷,仍負傷忍痛逮捕施男,施男驗出喪屍煙彈等兩項毒品反應,檢方五日聲押,法官竟再度裁定無保請回,令檢警錯愕。
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的理由,是施男涉犯毒駕公共危險等重罪,有反覆毒駕與逃亡之虞,對於無保請回的裁定,將提出抗告。
彰化地院:無法確認故意撞警
彰化地院則說明,無保請回的主要理由是,施男之前觸犯的刑案已向檢方報到並准予易科罰金,他應無逃亡拒捕理由;另外,檢警提出的證據,無法確認他故意衝撞員警,至於毒駕,目前也只有初步篩檢報告,施男沒毒駕與酒駕前科,又承認肇事且有意與受傷警察和解。
調查顯示,所長陳國銘與警員趙秉逸四日訪查時,見廿八歲施男試圖駕車離去,警方趕緊攔查,施男仍強行倒車,陳員閃避不及,雙膝及腳踝被車輪輾過,緊急中對空鳴槍一槍,趙員趁機破窗,將施男壓制逮捕。
毒品快篩 肇事男子陽性反應
兩名警察都受傷,其中,陳員雙膝挫傷,右腳膝蓋骨裂、小腿骨折,手術後至少需休養三個月;趙員手指撕裂傷,治療後無大礙。
警方隨後對施男進行毒品快篩,有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喪屍煙彈)陽性反應,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名法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