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子不肖 7旬翁終止收養止損
2025/12/12 05:30
桃園市陳姓老翁收養兒子,多年後卻淪被追債惡夢,無奈向法院聲請宣告終止收養關係,經桃園地院審理後裁准。(記者余瑞仁攝)
記者余瑞仁/專題報導
桃園市一名年近七旬的陳姓老翁,早年因與楊姓妻子無法生育,在「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傳統思維影響下,收養了年幼的「小恩」,傾注心力拉拔成人,可是他成年後遊手好閒,不時有債主上門追討,陳翁為此幾乎將養老金賠光,養子仍不改惡習,無奈之下向法院聲請宣告終止收養關係,桃園地院審理後裁准。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是孟子的重要思想,影響無數世代的人們,但隨著近代經濟發展、生活型態改變與社會環境充斥誘惑,「養兒防老」與「無後為大」的傳統價值觀不斷受到挑戰。
離婚後獨自長大養子
此案中,陳姓老翁主張,夫妻倆因故未能生育,為了延續香火與享受親情,早年收養小恩,並經法院裁定為具有親子身分效力,他們在小恩的成長過程傾注心力,確實擁有過親情溫暖時光,只是十年前夫妻感情生變而離婚,楊女同時向法院聲請終止與小恩收養關係獲准,由他獨自將小恩拉拔長大。
想像中的父慈子孝卻不敵冰冷的現實,小恩成年後的工作有一搭沒一搭,二〇二三年四月間失業後,即終日不務正業,三餐及生活所需仰賴養父提供,更在外積欠債務,常有債主追到家中討債。一開始陳翁念及父子感情而幫忙還債,屢次勸誡小恩洗心革面,但卻屢勸不聽,陳翁長期處於代償債務壓力下,老本幾乎被掏空,無奈之下向桃院家事法庭聲請宣告終止與小恩的收養關係。
開庭調解 養子不曾到場
法官調查,陳翁際遇屬實,足認雙方養親關係已達難以維持的重大事由,且此案歷經調解、訊問程序,小恩均不曾到場,也未以書狀表示意見,未積極表達其有維持養親關係的意願,足見未能反省己過,漠視與養父間的情感,亦足認陳翁所稱平日雙方已無互動等情足堪採信。
法官審酌,陳翁與小恩間已達徒有收養形式,卻無應有的親情維繫,此與擬制親子關係的本旨相違背,堪認陳翁主張已難以維持收養關係的重大事由存在為真,裁定准予宣告終止雙方收養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