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大溪租地濫倒毒液 3嫌起訴求重刑
2025/04/11 05:3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指揮大溪警分局、桃園市府環保局查獲大溪區半屏段土地被堆置、掩埋大量廢棄物,現場還有大量桶裝有機廢溶液。 (記者余瑞仁翻攝)
濫倒廢棄物18萬餘立方公尺 清運恢復土地經費估計高達23億
桃園市大溪區瑞德街巷底長期遭不肖業者傾倒廢棄物,桃園地檢署指揮大溪警分局會同市府環保局調查,追出陳姓男子承租私有地,未經地主同意就充作廢棄物處貯置場,更夥同李姓、張姓男子包攬電子公司有害廢棄物、有機廢溶液等,載運到此存放、掩埋,去年六月初被檢警查獲,開挖發現堆置量高達十八萬餘立方公尺,不法獲利難以計數,清運恢復土地經費估計高達廿三億餘元,檢察官昨偵結將陳男等三人依廢棄物清理法起訴,並具體求處四年十月不等重刑。
檢警調查,陳男二○二○年間向不知情地主,承租大溪區半屏段部分土地,面積一萬四五七一坪,隨即私設圍籬、電動鐵門並佔用鄰近土地,同年十一月至去年五月間,將此處作為廢棄物處理、堆置的場所。
期間,市府曾取締並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要求限期改善,然而陳男續為犯行,還指示李姓、張姓男子載運鐵板、瀝青、廢棄車輛至此棄置掩埋,更載運電子廠有毒事業廢棄物、有機溶液四十桶至該處堆置、掩埋,任由廢溶液滲入土地造成環境嚴重污染。
檢警、環保等單位蒐證偵辦,去年六月三日持搜索票到場搜索,並調派機具開挖現場,查獲陳嫌等三人,查出場內累積堆置、掩埋廢棄物數量高達十八萬餘立方公尺,對環境造成重大污染危害;檢方估計,若要清理廢棄物、恢復土地原狀,所需費用高達廿三億餘元。
檢察官昨偵結,將陳、李、張三人依違反廢清法罪嫌起訴,並以陳嫌犯行危害重大,向法院具體求處四年十月徒刑,李、張分別求處二年、一年二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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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指揮大溪警分局、桃園市府環保局查獲大溪區半屏段土地被堆置、掩埋大量廢棄物,現場調派機具開挖。(記者余瑞仁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