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坐牢保外就醫 竟重操舊業 賣海洛因不到1克 重判15年4月
男子楊秋金販毒入獄獲准保外就醫,暫時離開監獄期間又販毒,僅賣出不到一公克的海洛因毒品給熟友,新竹地院重判15年4月徒刑。(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男子楊秋金販毒被判刑入獄後,獲准保外就醫,未料暫時離開監獄期間又販毒,僅賣出不到一公克的海洛因毒品給熟友,獲利五百元,再遭檢警逮捕。新竹地院依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將楊男重判十五年四月徒刑,合計他之前已定讞發監的刑期,已被法院累計判刑廿八年十月。
賣給熟友500元毒品 被檢警查獲
楊男二○一九年間多次因吸毒、販毒案件,被竹院判刑十三年六月而入監執行,隔年五月移監至雲林第二監獄執行,二○二二年三月獲准保外就醫,當年十一月返回雲林二監接續執行。
但新竹檢警查出,楊男於二○二二年十月間,以五百元代價販賣重量不到一公克的一包海洛因給高男。一個月後,楊男在竹市一家超商,無償轉讓同樣不到一公克的海洛因給曾女。
助長毒品流通 法官:惡性重大
檢警訊問時,楊承認與高男碰面,否認販毒。高男則證稱,他是向楊男買毒品,當天和楊秋金談妥購買五百元海洛因,前往楊的住處交易,看到楊從住家出來,就從口袋掏出五百元交給他,楊拿到錢,把裝有海洛因毒品的夾鏈袋交給他。
法官審酌認為,楊男先前已有多次施用毒品、甚至販毒前科,應深知毒品危害性,以及我國禁止或杜絕毒品流通氾濫的誡令與決心,況且楊因販毒案入監執行,竟於保外就醫期間,仍意圖營利而販賣第一級毒品給高男及轉讓給曾女,犯行助長毒品流通,足見惡性重大,依此將楊男判刑十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