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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到宅月嫂補助 屏縣明起納小產媽媽

    2024/12/31 05:30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明年起全面升級到宅月嫂服務,將申請時程提前至「婦女懷孕滿四個月至新生兒出生前」,並全國首創將「懷孕滿二十週(含)或胎兒五百克以上小產媽媽」納入公費補助,成為全國第一個照顧流產女性需求的地方政府。

    縣府表示,為避免過去因產後臨時申請而錯失服務的情況,從明年起,產婦可在懷孕期間完成服務申請,確保月嫂服務在產後第一時間到位,協助媽媽快速進入恢復狀態,專心調理身體與照顧新生兒。

    縣府表示,首次將懷孕滿二十週(含)或胎兒五百克以上小產媽媽納入服務範圍,新措施填補現有生育服務中對特殊情境女性支持的空白,提供產後女性生理與心理雙重支持,讓面臨挑戰的媽媽不再孤單,能安心調養,逐步恢復身心狀態。

    縣府統計,自二○一○年開辦以來,已累計完成超過三千五百次到宅月嫂服務,滿意度高達九成以上,從育兒指導到心理陪伴,不但幫助媽媽們建立信心,更為家庭在迎接新生命的過渡期注入溫暖與支持。

    縣長周春米強調,這項政策是要解決女性生育過程中的現實需求,創造一個讓女性放心迎接生命旅程的環境,並增加女性就業機會;未來將持續精進到宅月嫂服務,強化月嫂專業能力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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