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戀愛感」約唱歌 竟為錢掐死她

范男涉嫌掐死杜女,桃園警分局警方訊後將他依殺人罪送辦。(記者鄭淑婷攝)
范男直呼「神說這女生會害死我」被收押禁見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五十五歲范姓男子認識並喜歡四十三歲杜姓女子,盼兩人能每月出來唱歌一次,讓他有戀愛的感覺,廿三日第二次相約歡唱期間,不滿杜女向他索討金錢,憤而在包廂內掐死她,隨後打電話自首,范男雖坦承犯行,但又直說「神跟自己說這個女生會害死我」,警方依殺人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警調查,范男從事保全工作,與杜女認識已久,要對方每月出來唱歌一次,稱會儘可能負擔所有費用,廿三日再約她唱歌,杜女先到並開好包廂,范男沒多久也抵達,歡唱過程,杜女提到是第二次受邀唱歌,范男應多付點錢,范男疑似因此惱怒,認為對方明知他的經濟狀況不好,卻想向他要錢,他根本拿不出來,怒將杜女掐死。
范男約每月唱歌一次 願意付錢
案發後,范男打電話自首,警方隨即通報消防分隊救援,救護人員趕抵時杜女已失生命徵象,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杜女身上並無其他外傷。
范男被逮後精神恍惚,直說「神跟自己說這個女生會害死我」,雖然坦承客觀事實,但辯稱沒有殺人犯意,是一時失手掐死范女,檢警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確認包廂當時僅有范男、杜女進入,范男是單獨作案。
檢方訊後以殺人罪嫌重大向法院聲押獲准,裁押理由指出,范男坦承殺人犯行,依據卷內監視器翻拍照片、診斷證明書等事證,足認范男犯罪嫌疑重大,所涉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重罪,有高度逃亡及勾串滅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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