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率認定偷竊案3天退學/台南女警自戕案 監院糾正警大
監察院對台南市女警自戕案,認為警察大學處理有重大瑕疵、提出糾正。(資料照)
警大:重大處分將組調查小組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台南市梁姓女警因就讀警察大學研究所時,被檢舉偷竊千元,經校方勒令退學,今年三月間舉槍自戕。監察院調查認為,警大處理梁生違規事件過於倉促草率,調查程序及退學處分事實認定均有重大瑕疵,且在勒令梁退學後,又怠於提供心理支持與轉銜措施,對警大提出糾正。警大昨回應,會將現行任務編組「學生心理健康中心」納入正式編制,強化學生輔導效能,且對重大處分將組調查小組,保障當事人權益。
監院調查指出,南市梁姓女警被檢舉就讀警大研究所期間竊取同學帳戶千元財物,校方未踐行正當調查程序組成調查小組,僅由學生總隊長一人進行訪談並製作訪談紀錄,且過程未錄音錄影;梁生坦承取用好友王生手機擅自轉帳後,警大訓育委員會即依檢舉內容草率認定梁竊盜,調查程序扣除例假日僅短短三日,即依警大獎懲規則「竊取他人財物」為由勒令退學。
監院認為,警大相關調查程序及事實認定均有重大瑕疵,且未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之責,勒令梁生退學離校後,即中斷輔導關係,致梁生身心受創,於三月卅一日留下遺書後舉槍自戕。
對於監院糾正事項,警大昨回應,校方處理梁生違反校規懲處案,均遵循現行法令規定程序並對梁生持續關懷及輔導,尊重監院調查結果並會檢討策進;已將「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法修正草案」提交審查,將現行任務編組「學生心理健康中心」納入正式編制,同時研議修訂「中央警察大學學生(員)獎懲規則」,對於受記大過以上重大處分,組成調查小組調查,保障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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