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投資牛樟椴木 472人受害/創富集團吸金9.7億 47人起訴
新竹檢調聯合偵破非法牛樟芝吸金集團 ,並查扣相關證物。(新竹地檢署提供)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檢調偵辦台灣創富國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七間公司及劉姓被告等共四十七人,以「牛樟椴木契作」及「牛樟種苗培植契作」為名的投資方案,誘導民眾投資,被害人多達四百七十二人,涉嫌違反銀行法與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偵查終結,檢方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九.七億餘元。
檢方指出,通緝中的曾姓男子,二○一七年起以假名「楊文哲」擔任台灣創富集團等七家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推出以「牛樟椴木契作」及「牛樟種苗培植契作」為名的投資方案,誘導不特定民眾投資。被告劉姓、藍姓等人陸續參與決策與管理,並招募張姓男子等多名業務人員,以集團名義對外進行業務開發及招攬投資人。
集團利用上述投資方案的名義向民眾吸收資金,並承諾投資人每年可獲八.四%至十四.六%的高額利息與本金不相稱的回報,實際上並無任何契作投資行為,而是以「吸新款、還舊款」的方式,達到非法吸金目的,被害民眾達四七二人,顯已構成銀行法第廿九條之一的準非法收受存款罪,累計不法吸金高達九億七九六六萬元。
檢方指出,曾姓男子見台灣創富集團吸金規模龐大,竟與林姓被告共謀洗錢以掩飾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於二○二三年十月指示不知情的公司會計,從公司在玉山銀行帳戶提領八百萬元現金,交給林姓被告,再轉交予綽號「富哥」男子,以此方式隱匿不法所得,規避司法追緝。
檢察官指控被告劉男等人所為,均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嫌;林姓被告另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嫌。被告台灣創富集團等法人也違反銀行法,應科予罰金刑。
偵辦期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扣押被告財產,扣得被告等人銀行存款合計五一二萬餘元,全台多處房屋土地及賓士、BMW等小客車等物,確保追徵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