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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舅子涉詐千萬 連累醫師姊夫遭舉牌「公告」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林男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林男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2024/10/21 05:3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林姓男子因不滿母親遭男子柳家承騙走近千萬元,事後得知其姊夫為基隆某醫院主任後,竟到醫院拉舉告示牌抗議,內容披露該名主任姓名、職業與柳男關係。警方獲報到場,將林男帶回詢問。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林男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二月,得易科罰金。

到醫院抗議 求大眾評理

檢警調查,柳男以招攬投資靈骨塔方式,騙取林男母親九百八十萬元,東窗事發後不願賠償,而柳男也因涉犯詐欺罪,被新竹地檢署起訴。

林男見索賠無望,輾轉得知柳男姊夫在基隆某醫院擔任主任醫師,去年七月十月下午,到該名主任服務的醫院架起告示牌指出「某某醫院XX主任XXX之妻弟(指涉嫌詐騙男子柳家承)詐騙我母親九百八十萬元,全家至今置之不理,請求社會大眾評評理」字樣。

文中洩漏該名主任的姓名、職業及其與柳男資訊等,讓不特定多數人觀看,警方獲報後,到場查看,而該主任則對林男提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告訴,檢察官偵訊時,林男坦承犯行,並表示是因為母親遭到其妻舅詐騙,才會到現場舉告示牌抗議;訊後,檢察官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林男。

互不相識 債主判二個月

法官認為,林男與該名主任醫師並不相識,只因其母親遭受詐欺,蒙受鉅額損失,向柳男求償無門,再與其親友交涉未獲正面回應,進而心生不滿,竟選擇在告訴人工作醫院旁,舉牌揭示其個資,已經損害其隱私及資訊自決權。

法官考量林男犯後已坦承犯行,因家人蒙受巨大金錢損失希冀解決問題,才會犯案,兼衡其家中經濟困難、尚有兩名年幼的子女及母親,且須代為償還母親外債等狀況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林男有期徒刑二月,得易科罰金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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