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2天酒醉砍死人 二審仍判17年半
2024/10/15 05: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縣林姓男子出獄才兩天,與友人到KTV唱歌,與隔壁包廂客人因細故起衝突,涉嫌持刀砍殺造成一死一傷,屏東地院判刑十七年半,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仍維持原審判決。
據了解,前年一月廿六日清晨五點多,被告林男與友人到屏東市某家KTV唱歌,席間林因酒醉走錯包廂,與陳姓等多人起衝突,他涉嫌持刃長卅公分、柄長十一公分西瓜刀揮砍,導致陳男傷重死亡,另有一人手臂被砍到殘廢,幸及時送醫急救,保住性命。
屏東警方循線逮捕林男,製作筆錄後,依殺人等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查、起訴,屏東地院依殺人未遂、殺人罪,分別判處林男七年半、十四年四月,執行刑十七年半,因其有嚴重酗酒問題,服刑前還須入相當處所,施以禁戒八個月。
林男和檢方均不服判決,經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兩造均駁回,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