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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池29歲攝狼林亦修 偷拍專業戶

偷拍狼林亦修(右)被起訴後續收押。(記者溫于德攝)

偷拍狼林亦修(右)被起訴後續收押。(記者溫于德攝)

2024/10/12 05:30

5年前首度偷拍落網獲輕判 愈來愈大膽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廿九歲「偷拍狼」林亦修,靠著包括在溫泉會館偷拍顧客泡湯等各式偷拍影片,販售給色情網站牟利,昨被士林地檢署起訴及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檢警調查,林男原本從事餐飲業,五年前就曾在百貨公司使用針孔偷拍女子裙底被捕,沒想到他「生聚教訓」後,竟是將偷拍器材升級成更隱密的工具,還由專人將影片分類後製,幾乎將自己「轉職」成為偷拍專業戶。

林男一開始是用手機或針孔拍攝,二○二一年間為了充實設備,上網購買功能更多的運動相機等偷拍器材,並自行加工道具,比如把器材藏在長柄雨傘的傘頭附近,透過挖出的小洞口拍攝女子裙底,或改裝手機具有針孔攝影功能,在台北市進行偷拍,之後將影片交給專人打上浮水印,再予販售。

為免被查出他販賣私密片,他與「創意私房」的交易,都是透過虛擬貨幣「泰達幣」進行買賣,以為可因此阻止檢方向上溯源,沒想到還是被檢警突破。

檢方昨起訴林男廿六件犯行,建請士林地院法官「分論併罰」,亦即一罪一罰,各罪分別量刑後,再合併執行,預料最後應執行刑的刑度不輕。

至於他二○一九年六月間偷拍時首度落網,當時是在台北市信義誠品的文具區尋找偷拍目標,犯案當下也有利用雨傘協助偷拍,但仍被眼神銳利的女方丈夫發覺,報警逮捕;法院念其初犯,從輕判處拘役十日,但小懲對其毫無效果,此後持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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