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嘉南3醫院 6公務員收回扣判刑
衛福部三所醫院發生公務員貪污案,其中以台南醫院最嚴重,四人被判刑。 (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衛生福利部台南醫院、嘉義醫院與朴子醫院,三家醫院爆發集體貪污弊端,嘉義醫院醫務行政室主任陳裕興等六名公務員被控向廠商公司收取影印機碳粉匣等辦公室用品回扣,或登載不實訪查文件,甚至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台中地方法院審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陳裕興等人六年不等徒刑。
陳裕興貪污69萬 判6年最重
台中地院依「犯購辦公用物品收取回扣罪」,判處時任台南醫院資訊組長陳宏州三年二月,已繳交的犯罪所得九十七萬餘元沒收;嘉義醫院醫務行政室主任陳裕興六年徒刑,已繳交與未扣案犯罪所得九萬元、六十萬餘元沒收;朴子醫院高級資訊師張仕煌判刑二年八月,已繳交犯罪所得十四萬餘元沒收;台南醫院資訊管理師羅柏芳,依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判刑二年六月,已經繳交被招待喝花酒利益八一○○元沒收;台南醫院資訊管理師陳建勳,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各判刑一年六月、五月(可易科罰金),已繳交犯罪所得IPHONE手機沒收,緩刑四年,應支付公庫十萬元;台南醫院資訊管理師陳品翰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六月,可易科罰金,緩刑三年,應支付公庫五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宏州等公務員於二○一二年起,於採購招標文件中,設置對一心國際科技公司有利的規格(俗稱規格綁標),讓這家公司取得採購標案,再向負責人林大為拿回扣,其中,陳宏州對每支影印機碳粉匣收一百元,每台螢幕、電腦收五百,陳裕興則是收採購金額十三%的回扣,電腦主機一台收四百元回扣,張仕煌也是每支碳粉匣收一百元回扣。
羅柏芳則是負責市場訪查碳粉匣、墨水匣價格,給主管核定招標底價,他卻直接把廠商提供的報價單交給上級,讓主管與首長誤把廠商報價單當成底價,再接受林大為款待喝花酒,共計消費一萬六二○○元(羅消費一半)。陳建勳、陳品翰的犯行與羅柏芳相似,陳建勳事後獲得IPHONE手機一支,但檢方並未查獲陳品翰收賄證據,林大為案發後轉為污點證人,獲檢方緩起訴處分。
法官認為陳裕興否認收碳粉匣十三%回扣,並未就「主要犯行」全部坦承,且貪污六十九萬餘元,也僅繳回九萬元,因此量刑最重,另五人則以繳回犯罪所得或犯行輕微等理由減刑,或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