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告涉貪詐財 宜縣府前專員起訴
2024/09/03 05:30
〔記者王峻祺/宜蘭報導〕前宜蘭縣府公共造產專員許智信,對外以縣長林姿妙助理名義,誆騙募資與借貸金額高達六千五百萬元,被宜蘭地方法院於今年七月判刑十二年。地院審理期間,又有被害人向警方告發遭以同樣手法詐騙,宜蘭地檢署近日偵結全案,再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許智信。
許智信今年7月甫被判刑12年
許智信貪污案去年十月爆發,檢方調查他在二○二一年六月至去年九月間,在宜蘭地區以有未公開的政府採購標案可投資名義,向十名被害人詐取款項;另在去年一月至去年九月間,佯稱有投資案可供投資,詐欺七名被害人,不法所得達六千五百萬元。
全案經檢方起訴,宜蘭地院七月廿六日依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共十罪、刑法詐欺取財罪共七罪,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五年;仍在押的許已提上訴。
法院審理期間,又有一名被害人向礁溪警分局報案,指遭以同樣手法詐取財物,全案於日前偵結起訴。起訴書指出,許智信在去年三月至九月間,向張姓被害人佯稱宜蘭縣府有辦公室物品、離島物資等小型採購標案,不用對外招標,可私下承攬等語,並要求匯款至指定帳戶,張某被詐騙五六八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