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110值勤員當出氣筒 法界:恐涉妨害公務
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後,對違規停車的車輛開出逕行舉發單。 (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以往不少民眾遇到車輛違停造成自己行車困擾時,可能會選擇拍下照片,上傳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讓違規車主受到懲罰,消消怨氣。但法規修改後,只能撥打一一○或簡訊報案,正在氣頭上的民眾,常把怨氣宣洩在值勤員身上,占用報案專線,髒話脫口而出,不過,法界人士提醒,此舉恐涉及妨害公務罪嫌,民眾勿以身試法。
資深的蔡姓值勤員表示,民眾遇到違停車輛妨害自己通行時,難免會心生不滿,當下會需要一個出氣的窗口,因此撥打一一○報案時,語氣通常不會太客氣,有些人直接罵三字經、五字經,且質疑警方平時無作為,甚至要求員警迅速到場,不然就要投訴到警政署、市長信箱,出言威嚇。
據了解,值勤員經過訓練,長期接觸這些案件後,接聽時也能體恤當事人情緒,知道對方是遇到狀況,難免情緒激動,倘若還追究其責任或與其對罵,較為不妥,多會選擇原諒。
律師林宏則指出,民眾若是在報案時,利用言語誹謗或侮辱接聽的值勤員警,並因此占用報案電話線路,已涉及妨害公務罪嫌,另被辱罵的值勤員也可提出民事訴訟,主張人格權遭到侵犯,要求對方對自己受到的損害賠償。
此外,民眾若有報假案或惡作劇等占用公務電話等行為,也會構成妨害公務罪嫌,請勿以身試法,以免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