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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為什麼要告訴你?」違停阿公嗆警後擅離 罰鍰600變2萬

彰化一名黃姓阿公去年違規停車,嗆警後逕自駛離,日後收到2萬元罰單,氣得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他確屬拒絕接受稽查而逃逸,判決敗訴確定。(資料照)

彰化一名黃姓阿公去年違規停車,嗆警後逕自駛離,日後收到2萬元罰單,氣得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他確屬拒絕接受稽查而逃逸,判決敗訴確定。(資料照)

2024/07/20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黃姓阿公去年載孫子上課時違規停車,員警詢問其姓名,阿公嗆:「為什麼要告訴你?」後逕自駛離,結果後來收到的不是六百元違停罰單,而是二萬元的「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罰單,氣得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他的行為,確屬拒絕接受稽查而逃逸,判決阿公敗訴確定。

彰化縣黃姓阿公去年二月開車到彰化縣伸港鄉載孫子上課,彰化縣和美警分局巡邏員警發現他違規停車,鳴按警鳴器示意開走,阿公卻說:「我要載孫子上課,這樣不能停嗎? 」員警答稱不行,提醒旁邊就有空地。

法官認定逃逸 判敗訴確定

警察接著詢問阿公姓名,阿公嗆聲:「為什麼要告訴你?」後逕自駛離,事隔三個多月,阿公接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單,並非處六百至一二○○元的違規停車罰單,而是處罰一萬至三萬元、吊扣駕照六個月的「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罰單;彰化監理站裁決阿公處二萬元罰鍰、吊扣駕照六個月,阿公提起行政訴訟。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阿公主張此路段沒有禁止停車的標誌標線,並說當時警察宣稱不得停車,他即依警察指示駛離,罰單應該撤銷。

法官認為,「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包括不服從稽查,當時警察稽查程序尚未完畢,阿公就駕車駛離;依警方職務報告與錄影,該路段是不得停車的二線道。法官強調阿公沒有依員警指示出示身分證件,拒不告知身分,還開車逕自離開,屬「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判決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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