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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費地檢署偵查量能 比張淑晶誇張/借款誣告73人 主謀判3年

新北地檢署查出,男子劉威宏提告對象高達七十三人,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劉男三年徒刑。 (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查出,男子劉威宏提告對象高達七十三人,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劉男三年徒刑。 (資料照)

2024/06/07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劉威宏被控勾結小額借貸業者李明憲、彭冠崴,在借錢給民眾時誘簽「手機租賃契約書或投資協議合作書」,等民眾不堪高額利息無力償還時,誣告他們侵占手機或涉犯虛擬貨幣投資詐騙案;檢方查出,劉男誣告案件數量,比「惡房東」張淑晶還多,日前以三人在新北轄區所犯共廿三件誣告罪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劉三年徒刑,李七月徒刑、彭六月徒刑。

檢方調查,劉男向業者推銷,若借款只簽本票,只能提民事訴訟,因此提供上述文件,教導業者放款時應與民眾簽約,以便日後提告刑事作為「討債」使用,劉則可從中抽取廣告費與介紹費。

檢方調查,李、彭等業者經劉男介紹,借一萬至十萬元不等金額給廿三位民眾,再引誘民眾簽約,從中收取高額利息,等被害者無力償還,劉男就會出面捏造民眾涉侵占手機、虛擬貨幣投資詐騙等不實事由,提告侵占與詐欺。

檢方認為,劉男提告對象高達七十三人,經全國各地檢署偵辦後均不起訴;而他所提告人數比張淑晶的五十三人還多,已癱瘓新北檢偵查量能,且因借款人遍及全國,經移轉管轄後,災害擴散至各地檢署,劉男已把提刑事告訴作為個人討債工具,手法卑劣,犯後飾詞狡辯,請法院對劉從重量刑。

合議庭亦斥責三人利用借款人急於借貸款項,且多數人法律知識薄弱、不願涉訟心態,利用國家司法資源獲取個人經濟上利益,耗費司法資源甚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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