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菸蒂怪賊 16年後現形

南投縣陳姓男子十六年前到民宅和彩券行偷竊,兩處都留下菸蒂,當時警方有採集DNA,但未能比對出相符的,一直到去年八月才找到相符的DNA,揪出這名菸蒂怪賊。(示意照,記者陳鳳麗攝)

南投縣陳姓男子十六年前到民宅和彩券行偷竊,兩處都留下菸蒂,當時警方有採集DNA,但未能比對出相符的,一直到去年八月才找到相符的DNA,揪出這名菸蒂怪賊。(示意照,記者陳鳳麗攝)

2024/03/30 05:3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一名陳姓男子,十六年前到一處民宅及一家彩券行偷竊,將財物搜刮一空,兩處都留下菸蒂,當時警方有採集DNA,但未能從資料庫找出竊賊,後來陳男在其他縣市犯案也被採到DNA;警方於去年八月終於根據DNA比對,查出陳男犯下當年的民宅和彩券行竊案,南投地院近日依竊盜罪將他各判刑三月,合併應執刑五月,可上訴。

持續犯案 DNA揪賊

現年五十五歲的陳姓男子,二○○八年二月和六月間,分別到南投縣一處民宅和一家彩券行闖空門,其中在民宅偷走現金五千元,另外把蜂巢式無線電話、電視機都搬走;另在彩券行偷走現金三千五百元、電視機和一疊刮刮樂彩券。

陳男當時一面行竊、一面抽菸,抽完順手把菸蒂丟在地上,民宅的屋主和彩券行老闆報案後,都有撿起菸蒂交給警方,南投縣警方將菸蒂送驗採集DNA,但當時除比對出兩件竊案現場菸蒂採集的DNA是同一人,未能從資料庫找出DNA相符者,無法揪出竊賊。

去年八月下旬警方從DNA資料庫中,比對出與陳男十六年前菸蒂留下的DNA相符,草屯警方依鑑定書結果重新偵查該案,陳男也自白承認這兩件竊案是他做的。

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審結該案,法官審酌陳男有毒品、偽造文書等前科,素行不良,但因陳男自白坦承犯案,及其偷竊財物的價值,依修法前的刑法第三二○條第一項竊盜罪,各判處有期刑徒三月,應執行有期徒刑五月。

據了解,陳男犯下兩起偷竊案時,因先前資料庫沒有他的DNA建檔,二○一二年修正實施去氧核醣(DNA)採樣條例,擴大採集DNA強制採樣範圍,陳男後來在其他縣市犯案並被採集到DNA,警方才得以比對出,陳男就是十六年前犯下兩件陳年舊案的菸蒂怪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