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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童頭髮狂甩稱在玩 補習班師判拘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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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南某補習班蔡姓女老師四年前對一名國小男學童檢討考卷時,用右手抓住男童頭髮前後快速搖晃七下,男童掙扎大叫,蔡師才鬆手放開。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不採信蔡師「在玩」的辯詞,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處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五萬元,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二○二○年四月十八日中午,蔡師與學生檢討國語科考卷時,用右手抓住男學童的頭髮,再前後快速搖晃七下,男童被嚇到而掙扎並大叫,蔡師才鬆手。

法院審理時,蔡師稱當下在檢討考卷,她是跟男童在玩,拉一下頭髮而已,否認抓得很大力;她的律師也說,依據當下拍攝的影片,男童當時臉上仍有笑容,周圍的小朋友也都很開心,可知現場氣氛輕鬆、愉快,蔡師沒有強制犯意。

男童證稱,考卷有錯的會被處罰,其他同學都是蔡老師彈額頭,對他卻是抓住頭髮並大力搖晃;影片證據顯示,男童靠近蔡師時,有舉起雙手呈現防禦頭部的狀態,一審台南地院認定,顯見男童依過去經驗,預感蔡師即將抓他頭髮的說法,合理可信。

再者,蔡師抓住男童頭髮再前後快速搖晃七下,男童才會表情掙扎並大叫,故認定蔡師下手力道非輕,審酌她未以理性方式指導學童課業,影響男童身心發展,犯後否認犯行,量處拘役五十天。

二審台南高分院認同一審判決,維持原判;最高法院也認為二審判決無誤,駁回蔡師的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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