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辭典》樹木保護 現地量測達標即可認定
2024/03/02 05:30
台北市目前受保樹木共計三六一九株,適用法源是源自於前市長馬英九時期的首任文化局長龍應台催生的《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根據該法規定,現地量測只要樹木符合「樹胸高直徑○.八公尺以上」、「樹胸圍二.五公尺以上」如達標即刻為台北市受保護樹;該法另有「樹齡五十年以上」或「珍稀或具生態、生物、地理及區域人文歷史、文化代表性樹木,包括群體樹林、綠籬、蔓藤等,並經主管機關認定」判定標準,但相較前兩項可立即測出並認定,後兩項則須人工判定,耗時較長。
樹木保護申請作業,由申請人向文化局提出申請,該局會安排技師前往現地量測,如達標就是受保樹,如當下無法判定,則經樹保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判定,文化局強調相關會議紀錄均於官網公開。(記者甘孟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