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中部4縣市環境 2.4萬噸「假堆肥」棄沿海 重判5年
郭柏祥、許寶仁等人各組成環保公司,將未經合法處理事業廢棄物運往農魚塭地棄置,彰化地院審理後,法官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兩人各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及四年。(資料照,彰化地檢署提供)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台灣中部沿海農田魚塭遭堆置大量廢棄物,彰化檢方發現郭柏祥、許寶仁等人各組成環保公司,假借製成「堆肥」之由,供人傾倒木材等廢棄物,從台中至嘉義有十二處棄置場,廢棄物重量約兩萬四千公噸。彰化地院審理後,法官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郭柏祥、李全瓶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許寶仁四年,而三人成立伍營、端木環保及正大磊材料公司,各處罰金五百萬元到六百萬元不等。
假借製造堆肥 供傾倒木材等廢棄物
彰化沿海農田魚塭近年屢遭棄置大量廢棄物,檢、警、調與環保單位成立團隊平台共同調查,偵破郭男等人之犯罪集團,並查扣六十九台犯案重機具及不法獲利七三八八萬元。判決書指出,郭柏祥(五十一歲)、許寶仁(四十四歲)及李全瓶(五十一歲)三人組成環保犯罪集團,營業項目為廢木材再利用,但卻將廢木材膠合板、美耐皿、油漆木材板及營建廢棄物進行簡單破碎,再對外假稱是製造「堆肥」材料,隨即以曳引車載運到彰化鹿港、大城、芳苑、竹塘、溪州、永靖、和美、西濱、台中龍井、梧棲、雲林麥寮及嘉義太保等農田魚塭地傾倒。
中彰雲嘉12處農田魚塭 被當棄置場
郭柏祥等人所堆置的廢棄物容積約六萬二一五立方公尺(約卅二座標準游泳池),重量逾兩萬四千公噸。而法官審理後,認為郭男等人以合法掩蓋非法,雖已清除部分土地廢棄物,對環境危害仍已造成,判處郭柏祥、李全瓶最重五年刑責,許寶仁四年徒刑,其他十八名被告分別判處兩年六月至六月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