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氮氣管線僅埋10公分 追查三福氣體是否疏失
桃園市觀音工業區前天深夜發生刨路機火燒車,蘇姓駕駛遭活活燒死,現場火舌瞬間竄出2層樓高,消防人員布水線搶救。(記者李容萍翻攝)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市觀音工業區前天深夜發生刨路機進行刨路工程不慎挖破管線釀火燒車事故,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與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桃園市府勞動檢查處、消防局人員昨到現場調查,對該工程立即處停工處分,初步調查事故是事業單位未事先確認地下埋設物狀況,導致刨除過程不慎挖破埋設在地面深度僅約十公分的氧氣及氮氣輸送管線,致氧氣及氮氣外漏瞬間釀成大火,造成蘇姓駕駛不及逃生被燒死。
根據桃園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在道路地下埋設物的頂面、距路面的垂直深度規定如下:在人行道者,不得少於五十公分;在桃園市編號道路或道路寬度超過八公尺者,不得少於一百廿公分;前二款規定以外道路,不得少於七十公分。
勞檢處昨調查事故肇災管線為三福氣體公司所有氧氣及氮氣輸送管,依照圖資最底層應該在地面下五十公分位置,但實際上埋設深度僅約十公分,致刨除時被挖破,造成氣體洩漏,引發火災,經查三福氣體公司之前在施工前的協調會並沒有表示意見,或說明施工路段有無需要特別注意事項,施工時也沒派員到場。管線單位當初是否有疏失未按照計畫深度埋管,檢方還要調查釐清。
勞檢處強調,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雇主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為防止地面崩塌及損壞地下埋設物致有危害勞工之虞,應事前就作業地點及其附近,施以鑽探、試挖或其他適當方法從事調查;針對施工單位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致發生死亡的重大職業災害,將依規定移送檢方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