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淪痴漢 連摸2女私處起訴
曾任前調查局長張濟平秘書的調查官邱享坤,去年底搭捷運時,涉嫌連續伸手觸摸兩名女乘客的下體,被依強制猥褻罪送辦。(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楊國文/台北報導〕曾任前調查局長張濟平秘書的調查官邱享坤,去年底搭捷運時,涉嫌連續伸手觸摸兩名女乘客的下體,被依強制猥褻罪送辦;台北地檢署認為兩女互不認識,卻都指證遭邱侵犯,昨依兩件強制猥褻罪將邱起訴。調查局昨表示「深感痛心」,強調邱涉及行政違失的部分將「嚴懲」,絕不寬貸。
調查局:嚴懲邱享坤 絕不寬貸
調查局指出,此事件發生時,即刻啟動行政調查,先將原任總務處科長的邱調職,將根據起訴內容所涉的行政違失予以嚴懲,絕不寬貸,也將督促全體同仁虛心檢討,並加強性平教育,避免再次發生。
北檢調查,去年十二月廿九日早上九時許,邱搭乘北捷板南線,於列車駛離江子翠站、開往龍山寺站途中,利用車廂內人潮擁擠的機會,伸手觸摸站在他右後方女子的下體,對方雖立即閃躲並以手遮擋,邱仍持續動作,直到她拿皮包遮擋在自己身體前,邱才停手。
當時行進中的列車剛駛離龍山寺站,正開往西門站途中,邱又鎖定另一名站在他後方的女子下手,以同樣手法觸摸對方下體,該女嚇得逃到另一個車門邊躲避,第一位被害人全程目睹第二女的受害經過,兩女相互確認均遭邱男伸狼爪,隨即向站務人員求助,報警提告。
邱享坤於庭訊時否認騷擾兩女,但檢方認為二女互不認識,卻都指認遭邱觸摸下體,且描述的被害經過雷同,不採信邱的辯詞,起訴時建請法院審酌兩次強制猥褻的犯意不同,予以分論併罰。刑法強制猥褻罪,法定刑度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此外,桃園市調查處機動站犯罪防治組前組長高得志,被六名女調查官指控拍大腿、故意碰觸胸罩等性騷擾行為,還大開黃腔談及性行為等話題,調查局調查後認定高言行不當,將他記一大過並調職。
高不服,興訟請求撤銷處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無誤,昨判高男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