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門號資料登記流於形式 詐騙源頭電信流 斬不斷

高檢署昨舉辦詐欺情勢分析記者會,NCC平 臺事業管理處副處長黃天陽報告與檢方打擊 詐騙相關協力作為。 (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王定傳、姚岳宏/台北報導〕我國詐欺案件層出不窮,其中,「電信流」是電信網路詐欺犯罪的開端,舉凡傳統的「猜猜我是誰」人頭門號詐欺,到電子支付、拍賣平台、遊戲等帳戶詐欺,都與手機門號或認證有關,令民眾感到厭惡又無奈,檢警雖傾全力查緝,但詐騙案仍多,現階段仍無法徹底斬斷詐騙集團的「電信流」。
刑事警察局資安專家坦言,部分詐團使用的中國門號,來台以漫遊方式作為詐欺集團工作機(用於共犯間聯繫、製造斷點及網銀轉帳),將境外IP介接轉化為國內網路業者訊號,使得警方偵查回溯時,無法進一步查證上網者真實身分,是目前偵查困境之一。
其次,詐團成立人頭公司或旅行社,利用來台中國客的基本資料,大量申辦門號,卻流至詐欺集團使用,讓警方偵辦時僅能查知人頭企業社及離境的中客基本個資,難以溯源,形成偵查斷點。
專家︰應開放金融等單位 查詢門號風險
資安專家也說,台灣社會生活既然仍以門號來作為認證身分的主要方式,那就不能讓門號基本資料登記流於形式,甚至應該要讓影響較深遠、管制較嚴格行業,如金融業務、政府機關等,開放可查詢提供門號之風險等級(如預付卡、剛申辦之門號),據以作為提供服務範圍(網銀轉帳、金額大小)之依據。
目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草案)」中訂定,非本國籍人士以一門為原則,倘申請人簽證期日少於一個月,限制提供一門卅日內的短期預付卡;專家建議,NCC應明確界定各電信業者針對中國人士申辦在台漫遊門號時,應落實非本國籍人士之風險管理機制,並適時處以必要罰鍰。
高檢署昨則指出,針對打擊詐團「電信流」議題,已與NCC達成多項共識及成效,例如:「申辦大量門號」部分,辦案機關若認為有必要,可通知電信業者依契約即時停、斷話,或提供事證函請NCC依開啟行政檢查、裁罰程序。
各地檢署近期鎖定大量門號異常涉及詐欺案件進行專案查緝,已成功破獲「羅姓男子利用人頭公司申請大量門號供詐團詐欺案」、「二類電信海峽公司勾結詐團案」、「業者協助詐團發送大量詐騙簡訊及收受簡訊認證詐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