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防彈衣布料採購 協力商竟下單中國 爽賺6700萬
國軍防彈衣採購協力廠商,竟向中國工廠下單,偽造國產證明出貨給軍備局。(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國防部軍備局招標防彈纖維布製作防彈衣,協力廠商「攻衛防禦」公司卻涉嫌從中國進口抗彈纖維布,偽造國產證明出貨給軍備局,粗估不法獲利逾六千七百萬元,橋頭地檢署前天搜索攻衛公司,楊姓負責人及廠長兄弟檔諭知五十萬、五萬元交保。
據了解,軍備局二○一八年十一月陸續招標四十五萬公尺的防彈纖維布,包括「纖維疊層不織布」、「抗彈纖維布(抗彈板)」等材料,得標商在隔年一月以總價二.四億餘元得標後,委由攻衛公司生產該批防彈布料。
違規自中國進口纖維布 鬧上法院
軍備局二○一九年四月驗收第一批貨時,懷疑協力廠商違反進口貨物原產地不得為中國製的合約規定,因此拒收,雙方爆發合約糾紛鬧上法院,國防部長邱國正下令徹查,將全案移交檢調究責。橋檢主任檢察官顏郁山及檢察官陳麗琇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搜索攻衛公司相關人住處,並約談楊姓負責人等三名被告及兩名證人。
攻衛楊姓負責人及擔任廠長胞弟兩人,偵訊時坦承違規自中國進口抗彈纖維布,檢方訊後認兩人無羈押必要,被依涉犯詐欺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分別諭知五十萬元、五萬元交保,其餘證人請回。
經查,楊嫌承攬標案後,向中國江蘇廠商購入抗彈纖維布,並與前後任廠長及多名員工進行改標、打印台灣製造LOGO及印製後重新封箱,並於軍備局二○五廠驗收人員查廠及驗收時,指示員工假裝操作生產線,掩飾未實質生產製造抗彈纖維布之事實,將中國生產的抗彈纖維布成品出貨予軍備局二○五廠,以此謀取逾六千七百萬元之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