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暗槓猥褻少年案 兩法官被判免職 降調事務官
雄院法官侯弘偉被懲戒法院判決免職。 (資料照,記者黃佳琳翻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東縣私人兒少安置機構林姓主任涉猥褻收容少年,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獲報後,忽視少年「疑似」遭性侵害,不贊成通報,涉暗槓猥褻案,還將法官意見書告知與案件無關的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而侯不僅與林嫌互傳案情訊息,還提供法律諮詢,監察院調查後將姜、侯兩法官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兩法官嚴重損及司法尊嚴及公正性,昨天判決姜、侯均免除法官職務,分別轉任(降調)原法院士院、雄院司法事務官,並停職確定。
忽視「疑似」性侵案 不贊成通報
曾任法院院長的資深法官指出,職務法庭此次重判,「無異是羞辱」,一旦判決確定,若姜、侯無法接受,恐只有退休或請辭轉任律師,形同「逼退」。
監察院調查,姜麗香六年前裁定交付安置少年在台東安置機構輔導,三年多前,少年疑遭林嫌性侵害向社工求助,林嫌獲悉後毆打少年,並逼寫澄清書。
姜獲報後,透過侯聯繫上時任台東地院主任調查保護官的洪幸(停職中),洪幸訪視後不相信少年說詞,兩名保護官則告知少年身上有傷,姜最終出具意見書指明不贊成通報。
嚴重損及司法公正 懲戒法院重判
職務法庭審理認定,只要知悉疑似性侵害案發生,應於廿四小時通報,姜明顯違法,還違反保密規定將少年遭性侵害訊息告知侯,侯竟提供姜轉知訊息給林嫌做為證據用,並提供法律意見,因情節重大,均判決免職,仍可上訴。
洪幸遭監察院彈劾,仍由懲戒法院審理中。侯涉洩密部分,檢方依洩密罪簽分偵辦,最後認定罪證不足簽結。
士院法官姜麗香(右)涉暗槓猥褻少年案被監院彈劾,懲戒法院下重手,判決免職。 (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