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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飆速撞死人 聲請不給國民法官審

穿白衣李佳修及黑衣曾男試圖襲警,警方開槍
擊中李男的大腿,將他制伏。 (資料照)
當時王男座車被撞翻覆,救護人員將王男送醫,重傷不治。 (資料照)

穿白衣李佳修及黑衣曾男試圖襲警,警方開槍 擊中李男的大腿,將他制伏。 (資料照) 當時王男座車被撞翻覆,救護人員將王男送醫,重傷不治。 (資料照)

2023/04/12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該院第一件國民法官案,廿二歲男子李佳修去年十一月酒後駕車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地下道飆速競逐、撞翻前車,撞死廿四歲王姓男子,台北地檢署上月依酒駕致人於死罪起訴李,北院採國民法官制審理,李男與辯護律師認為媒體報導資訊已污染國民法官的心證,向合議庭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制,合議庭昨開庭聽取雙方意見,死者母親到庭泣訴無論有無認罪、和解,都盼由國民法官主持公道,「不希望再有任何家庭和我們一樣」,檢方也反對改採一般審理程序;合議庭近日將裁定准駁。

死者母希望國民法官主持公道 近日裁定

男子李佳修與江姓少年等六男一女,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凌晨從夜店狂歡後,喝酒後的李男及江姓少年分駕二車在台北市區無照競速,行經行政院旁的車行地下道時,李男煞車不及撞翻前車致王男枉死,警方到場後李還襲警試圖奪槍,警方開兩槍才制伏他,北檢上月起訴李男,江姓少年移由少年法庭審理。

李男律師聲請主張,國民法官法第六條規定有五項條件可由合議庭裁定不採行國民法官制,李男既已認罪,本案經媒體廣泛報導,已污染未來國民法官心證,對被告不公平,不宜採國民法官制,請求改採通常審判程序。

李男律師︰媒體報導 已污染國民法官心證

律師透露上月底第一次協商會議時,已提出若未和解,建議量刑四年,若和解則建議判二年並緩刑。據指出,李已提出四百萬元的和解條件,尚在協商。

檢察官認為應採國民法官制,李男雖口頭認罪,但對於超速、自首、被害人違規跨線有無過失、可否判緩刑等皆尚有爭執,李自提的刑度也過輕,國人對酒駕深惡痛絕,本案是矚目指標案件,讓國民法官參與審理,有助增進國民的法律情感,要對國民法官素質有信心。

死者母親表示,不論賠償金額多寡,都希望採行國民法官制,讓國民法官評評理,不希望外界誤解酒駕撞死人,不管過程多惡劣,事後只要認罪、和解就可以逃過國民法官審判,她哭訴不希望再有人和他們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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