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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衝撞警車「視公權力為無物」 檢求重刑

陳男在五楊高架上被警方開7槍制伏。(資料照)

陳男在五楊高架上被警方開7槍制伏。(資料照)

2023/03/11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今年春節大年初一凌晨,警方發現四十八歲陳姓男子駕駛贓車蹤影,尾隨在後準備攔查時,陳男竟一路闖紅燈、蛇行竄逃,甚至兩度衝撞警車,警方最後在國道一號五楊高架道上連開七槍才制伏他;桃園地檢署依加重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加重竊盜罪嫌起訴,並審酌陳男「視公權力為無物」,且於緩起訴期間犯案,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警追上國道開7槍制伏

今年除夕凌晨,陳男到觀音區濱海路一帶,持削尖的工具竊走轎車,隔天大年初一凌晨持螺絲起子,在平鎮區復旦路拔走路邊車輛的前後車牌,懸掛在偷來的轎車上。

平鎮警方巡邏時發現陳男開著贓車趴趴走,尾隨準備攔查時,突遭對方衝撞警車後逃逸,沿路在平面道路闖紅燈、蛇行,並開上國道一號南下方向逃逸,警方在五楊高架道南下六十二公里處攔截,陳男第二度衝撞警車想逃,迫使員警連開七槍,擊中陳男轎車左前輪、左後輪及水箱,再將他拉下車制伏,查扣贓車、失竊車牌及行竊工具等證物。

桃檢日前起訴陳男,認為他在警察執行職務時施以強暴,還接續多次危險駕駛,視公權力為無物,妨害警方貫徹公權力,且他因前案還在緩起訴期間,卻又再犯,顯然未有悔改之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陳男第二度衝撞警車想逃,迫使員警連開七槍,擊中陳男轎車左前輪、左後輪及水箱,再將他拉下車制伏。(資料照)

陳男第二度衝撞警車想逃,迫使員警連開七槍,擊中陳男轎車左前輪、左後輪及水箱,再將他拉下車制伏。(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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