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涉足88會館 4警拔官 20人申誡
八八會館之亂 涉入檢警處置結果
警務人員集體懲處 近年來最大波
〔記者邱俊福、王定傳/台北報導〕多名檢警前往八八會館招待所,引發外界關切不當飲宴事件,相關擴大處分與行政調查結果昨天出爐,警政署認為,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建榮(時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台北市警士林分局長吳慶鴻(時任刑事局大隊長)、高雄市刑警大隊長洪松田(時任刑事局大隊長)是餐會主邀,三人均記過、拔官,列下波調整對象,快則農曆年前、或者年後即異動;警專校長鍾國文屬受邀牽連,但有校長身分,降調署警政委員;另有受邀者一人記申誡二次,其他受邀者十九人申誡一次,另二人已退休未處分。這是近年來最大波的警務人員遭集體行政懲處案。
兩檢數次受招待 移送檢評會評鑑
也數次出入八八招待所及位於台北市「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的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以及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高檢署調查後,將兩人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檢評會若決定移送懲戒法庭審理,最重可能判免職,輕則申誡。
高檢署調查報告指出,王涂芝與警署政風室合作辦案,受黃邀約參加慶功宴等聚會,再赴上述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黃不僅明知該處是招待所仍前往,事發後還狡詞否認,甚至要求政風室同仁依她意思撰擬「自請處分書」,並以LINE語音電話要王改口否認去過八八會館,意圖卸責,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王信任黃而前往,事後配合調查、態度良好,情節輕微。至於黃等人是否知道招待所背後老闆涉營地下匯兌,有無包庇等情,已發交偵辦。
警政署表示,八八會館非風紀誘因場所、監錄畫面未出現特定對象,但主邀人員對餐飲地點為地下匯兌應用場所,未善盡查證,影響警譽,且餐費均由會館支付,依此記過調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