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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泰達幣 遭持槍搶582萬 強盜變搶奪 被害人控警吃案

邱男行經蘆竹區富昌街
、南青路口時被歹徒持槍搶
走582萬現金,蘆竹警方受
理案件證明書上的「案類」
填的是竟然是「搶奪」而非
「強盜」,邱男認為警方吃
案。 (記者陳恩惠翻攝)

邱男行經蘆竹區富昌街 、南青路口時被歹徒持槍搶 走582萬現金,蘆竹警方受 理案件證明書上的「案類」 填的是竟然是「搶奪」而非 「強盜」,邱男認為警方吃 案。 (記者陳恩惠翻攝)

2022/12/06 05:30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桃市邱姓、佘姓兩名男子本月二日與買家交易虛擬泰達幣後,攜帶五八二萬元現金搭計程車離去,四分鐘後卻在桃市蘆竹區富昌街、南青路口,遭後方共享汽車製造假車禍追撞,三名歹徒趁運將下車查看時,分持槍枝、利器及辣椒水恫嚇或攻擊,再打開後座車門,奪走放在邱、佘男腳邊的鉅款;不過報案的邱姓被害人前天出面指控,蘆竹警方受理案件證明單上的「案類」竟填寫「搶奪」而非刑責較重的「強盜」,且未敘明遭搶金額,要求修改卻遭拒絕,認為警方吃案。

邱男要求改強盜案被拒

邱姓被害人表示,二日當天他與佘姓友人透過網路進行虛擬泰達幣的交易,與兩組客人分別約在桃園高鐵站及蘆竹區一處超商,總共出售十萬餘顆泰達幣,分別賣得一一二萬元和四七○萬元現金,完成交易後搭計程車離去。詎料,才剛從超商前上車,行經富昌街、南青路口停等紅綠燈時,車尾突傳來「碰」的聲響,運將下車查看,而後方駕駛共享汽車的三名男子下車,持槍對著運將比劃,運將嚇得躲在一旁,另兩名歹徒則打開後座車門,分持利器並以辣椒水攻擊,搶走二袋共五八二萬元現金後逃逸。

邱男指出,當天在蘆竹警分局南竹派出所製作報案筆錄後,所取得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中的案類項目,填具的是「搶奪」,但他認為,自己與佘姓友人明明是遭歹徒持槍、利器及辣椒水攻擊,應該是刑責較重的「強盜」而非搶奪,前天返回警所要求變更案類,也要求在受理案件證明單上敘明遭搶的金額總數,而非僅僅以「遭不明男子搶奪身上財物」單純帶過,卻遭警方拒絕。

多嫌在逃 兩嫌收押

蘆竹警分局表示,受理報案後,即依邱姓被害人的描述及提供的買家資料,多方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影像,同時鎖定犯案車輛租借人,前天下午依強盜罪嫌將分別為十九、廿歲的兩名陳姓男子拘提到案送辦,由於仍有多名在逃嫌犯,還有串供滅證之虞,桃園檢方訊後將二嫌向法官聲押獲准。

蘆竹警分局︰會依調查更改

對於邱男質疑吃案部分,警方澄清說,員警第一時間受理民眾報案時,會依報案民眾的陳述以及其他客觀事實,於受理案件證明單內登載案類名稱,同時開單交與報案人,當深入調查、釐清事實後,仍會依調查結果更改案類屬性及名稱,本案經調查、追緝涉案人後,已將兩嫌拘捕,並以以強盜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絕非吃案或大案小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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