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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與前女友性愛片 單親爸判賠20萬

台中高分院。(資料照)

台中高分院。(資料照)

2022/11/28 05:3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南投縣一名林姓單親爸爸,僅因不滿女友避不見面,竟將兩人上摩鐵的性愛影片,上傳到色情網站,還公布女友的英文諧音、職業,前女友發現差點崩潰,並提告求償;案件審理時,林男雖坦承上傳影片,但否認侵害其權益,二審台中高分院認定侵權,判林男要賠二十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林男三年前與女友在新北市旅館內發生關係,期間林持手機拍攝兩人歡愛過程,後來因女友不再與林見面,林因此心生不滿,將該段影片上傳到色情網站,除將影片設定公開,還以女友的英文諧音、職業放入標題中,前女友發現後提告。

該案刑事部分,林男被依散布猥褻物品罪,判拘役五十五天確定。

另被害女子也向林男求償六十萬元,而林男雖坦承上傳影片,但辯稱上傳影片中,都沒有拍攝到前女友的臉,無從辨識身分,否認侵害前女友的權益。不過法官認為,雖然影片沒有拍攝到被害女子臉部特徵,但林男使用女子英文諧音,還把職業也加入在標題,只要用關鍵字網路搜尋即可辨識,認定有侵權,判賠二十萬元。

被害女子認為判賠金額過低,上訴台中高分院,要求再賠償四十萬元,但二審認為,一審判賠金額已審酌雙方資力、侵權程度,因此駁回女子請求,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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