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泰共享事證 檢起訴逃泰3煞
泰籍李姓夫妻在台遭具有台灣與泰國國籍的男子王大賢(右)買凶殺害並棄屍,三人在案發前還開心聚餐並合影留念。(取自臉書)
桃園高鐵2屍3命案 我秉持司法互助 提供事證給泰國進行司法審判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具台灣與泰國國籍的男子王大賢,涉嫌夥同泰國籍移工薩馬和塔納瓦,殺死泰籍李姓夫妻後棄屍,三男犯後逃往泰國,台泰啟動司法互助程序,由泰國檢警逮捕三人,取供後將筆錄交給桃園地檢署,檢方依筆錄等犯罪資料及綜合相關事證,昨偵結依共同殺人、遺棄屍體罪,將王男等三人起訴,求處極刑。
台泰在本案中共享事證,因此我方也將國內掌握的相關事證交給泰方,以利後續泰國司法部門對三嫌進行審判。
桃檢表示,王男與李姓夫妻是多年好友,案發時並未遭到對方以言語或暴力刺激,僅因金錢糾紛就萌生滅門動機,而薩馬及塔納瓦與李姓夫妻素不相識,甚至不顧李女懷孕,殺人手段冷血凶殘,三人視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請求法院量處極刑、褫奪公權終身,以昭炯戒。
檢方調查,王男涉嫌以五十萬元泰銖收買薩馬二人,由二人動手殺害李姓夫妻,駕死者的休旅車開到高鐵桃園站附近停車場停妥,將死者棄屍車內,有民眾在今年六月十日,發現休旅車內有兩具屍體。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文瀚、檢察官李佩宣組成專案小組指揮警方追查,發現王大賢三人涉案後逃往泰國,由法務部協助啟動司法互助程序。
王男六月十七日向泰國警方投案,泰國警察總長蘇瓦當時說,王男將在泰國受審,不會引渡台灣;薩馬和塔納瓦隨後也被泰警查獲。
在台泰共享證據原則下,泰方訊後將三人筆錄交給桃檢,王男坦承買凶殺人。檢方說,王找薩馬二人當幫手,六月八日晚間由王男出面邀李姓夫妻到新北市土城區辦公室碰面,待夫妻倆抵達,薩馬二人分持鋼筋揮擊李男夫妻頭部等處,殺害後,王男再與二人一起將死者屍體用棉被裹覆,放進死者名下休旅車後座。
王男供稱,他駕駛載有雙屍的休旅車,先到被害人住處地下室清洗車上血跡,再進入被害人住處更換衣服,六月九日凌晨駕休旅車開到高鐵桃園站附近停車場,停妥後逃逸。
薩馬二人供稱,為避免犯行曝光,王載屍離開後,他們一度留在命案現場仔細清洗血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