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屏檢︰雙方不和解不認罪 只能受理
屏東一戶人家因圖中一塊磁 磚遭毀損,官司一路打到二 審。 (記者葉永騫翻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發生趙姓大嫂與紀姓小叔為了一塊磁磚鬧到法院,由於小叔堅持提告毀損,且大嫂否認犯行,導致受理的屏東地檢署無法依職權不起訴、緩起訴,原本聲請簡易判決,法院卻認為有很多事情要釐清,變更為通常程序審理,才會經屏東地院再上訴到高雄高分院,對於這種微罪卻占用司法資源,檢方也是很無奈。
原本聲請簡易判決 法院改一般審理
屏東地檢署表示,該案是告訴乃論罪,屬不告不理,檢察官在受理該案時,曾詢問雙方是否願意和解或送調解會,但是雙方有一方堅持不同意,由於訴訟是當事人的權益,要尊重當事人意願,因此只能審慎的調查並聲請簡易判決,至於職權不起訴及緩起訴是被告要承認犯行、請求原諒,但被告堅不承認犯行,當事人還拿出監視器影像來證明被告的罪行,所以不適用。
紀男︰原本不提告 對方就是要爭
原告紀男昨表示,雖然判決只有拘役五天,但是法官還其公道,對方打壞他家一塊磁磚,卻得整排重做,實際修復是一整排。他原本不是要提告,但是對方就是要爭,目前雙方還有其他的司法案件在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