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體囚陽台/失智翁遭女兒女婿虐死 檢求重刑 法官輕判
八旬失智老翁慘遭女兒、女婿拘禁陽台虐 死。 (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患有中度失智、四肢無力萎縮及營養不良等情況的八十二歲陳姓老翁,去年由女婿徐歷慶、女兒陳杏榕接回桃園市楊梅區住處照顧,兩人不堪長期照顧而心生不滿,將陳翁拘禁酷熱的陽台長達九天並加以凌虐,陳翁被活活虐死,桃園地檢署將兩人分別求處廿五、廿年重刑,桃園地院昨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對直系血親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將兩人各輕判十二年徒刑。
拘禁致死罪 最重判無期徒刑
刑法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徐男目前收押於桃園看守所,出庭聆判時情緒無太大起伏,收押在台北女子看守所的陳女,昨未出庭聆判。
去年二月二日起,陳翁由四十四歲徐男及四十五歲陳女從醫院接回照顧,兩人不堪長期照顧的壓力而心生不滿,去年七月廿二日至卅日,為便於管控,不顧陳翁下肢無力、大小便無法自理,將他反鎖陽台,每天只給一餐飯,還不給他穿衣服,任由他蹲、躺在便溺中;經查,徐男廿四到廿八日間多次對他凌虐、冷嘲熱諷,陳女不但沒阻止,還拿掃帚猛戳老父身體,兩人於廿八日將食物跟水放在陽台就外出,兩天後返家見陳翁倒臥陽台,徐男還拿水潑灑,直到發現陳翁身體僵硬、失去氣息才報案,經鑑定死因為腦傷、橫紋肌溶解症、肺炎致死。
桃園地檢署去年底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將徐男、陳女起訴,並以「不念舊情、泯滅人性」、「罔顧人倫、惡性重大」,對兩人求刑廿五、廿年重刑。
桃檢︰不念舊情、泯滅人性
桃園地院合議庭法官謝順輝、林莆晉、呂秉炎審理後指出,徐男、陳女審理時,均坦承將陳翁拘禁陽台,另依解剖報告及病歷,陳翁原本即有營養不良、橫紋肌溶解症,拘禁期間雖遭施暴,但非直接致死原因,而是因原本的身體狀況,加上遭拘禁多日無法就醫,導致急性腎衰竭死亡,陳翁死亡與徐男、陳女所為私刑拘禁有相當因果關係,而兩人也不符合自首要件。
合議庭︰兩人情緒失控犯案
合議庭指出,兩人在拘禁期間有給予陳翁食物,主觀上尚無致人於死之意,徐男在本案居於主導地位,坦承有拘禁、打罵,而陳女對直系尊親屬犯罪,應依刑法規定加重其刑,考量兩人自二○二一年二月即開始照顧陳翁,到案發時是因不堪長期照顧陳翁生活起居,心生厭倦、情緒失控而犯案,與一般為情財仇私行拘禁的犯罪行為有別,另參酌陳翁其他家屬對量刑意見等理由,分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各判處十二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