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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地下錢莊老闆焚屍 2員工判無期定讞

男子唐世豪(右)、陳天賜(左)涉殺害錢莊老闆並焚屍。(資料照)

男子唐世豪(右)、陳天賜(左)涉殺害錢莊老闆並焚屍。(資料照)

2022/06/07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男子唐世豪在前馬雷蒙舞團舞者施政雄經營的地下錢莊工作,兩人有財務糾紛,唐夥同兩名員工陳天賜、江昶濬將施男殺害後焚屍滅跡,高等法院依殺人等罪判江十八年徒刑確定,唐男、陳男部分,高院更一審各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唐男因放款、對帳業務,與施男常有口角爭執,陳男也因工作效率不佳被責備,對施男心生不滿。

二○一九年五月間,唐男等三人在熱炒店聚餐,唐男提議殺害施,取得陳應允;唐男向江男承諾,動手時,江男只要抱住施,未來公司老闆由江男擔任,江男可從收回的款項中,抽佣兩成當獎金。

二○一九年六月十六日,唐男藉口要繳回一二○萬元放款現金前往錢莊,掏出水果刀刺向施男,江男則抱住施,陳男也持開山刀朝施男後頸部、腹部砍殺,施男掙扎哀求「有話好好商量」,仍當場死亡。唐男等三人把屍體載往江男的宜蘭壯圍老家焚屍滅跡。施母發現兒子失蹤報警,檢警逮捕三人。

法院審理時三人認罪,新北地院依殺人、損壞屍體罪,判唐、陳無期徒刑,江十八年。高院二審維持原判,江未上訴定讞。

最高法院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施的家屬拒絕和解,且一審判決無不當,維持原判,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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