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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19槍擊案檢座 罰單官司2連敗定讞

2022/06/01 05: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曾承辦三一九槍擊案檢察官、現任律師王森榮,因交通違規被檢舉開罰一千八百元,他認為檢舉人侵犯隱私權違憲,要求撤銷罰單,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維持地院判決並定讞。

二○二○年二月及四月,王森榮開車行經國道一號北上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出口、三多一路與建軍路交叉路口,因違規駕駛經民眾檢舉,各被開罰六百元和一千二百元。

王森榮不服裁罰打官司,他指出,檢舉人所提行車紀錄器畫面,所記載時間、日期是否與標準時間相同無法判定,不應單憑該拍攝畫面作為違規事實的認定。

此外,檢舉人無時無刻對周遭民眾進行蒐證及檢舉,甚至於將之視為營利管道,違反憲法保障的隱私權及比例原則。

高雄地院和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開庭審理後,均認為王開車違規事證,民眾檢舉並依法有據,沒有違憲情事,均判決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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