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套3P/性侵塞錢打發 骨董商、券商關10年
兩人嘻鬧用玩形容這件事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知名骨董商郭明德與曾任某知名證券公司董事的友人葉一豐,參加完骨董拍賣會後,帶一名女公關舉行慶功宴,女公關酒醉後被兩人帶回郭男的豪宅性侵,兩男辯稱是合意3P性愛,但郭男沒想到性侵過程全被自己裝在家中的紅外線自動感應監視器拍下,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共同強制性交罪判郭男、葉男各十年徒刑定讞。
二○一六年十二月廿五日,葉男受郭男之邀參加骨董拍賣會,結束後,兩男與被害女子到餐廳吃飯,接著轉往Pub續攤,女子喝混酒喝到不勝酒力,被載至郭男位於大台北的豪宅,隔天凌晨三時許,兩男不顧女子拒絕,輪流指侵、性侵。
士林地院審理時,兩男不否認與女子上床,但辯稱是很自然的合意性交,並未壓制女子,親密動作很自然;葉還說事後女子索賠五○○萬元,顯然是為錢興訟。
女子證稱,葉後來帶她去餐廳吃粥,被她質問為何見郭性侵,卻沒有出手相救?葉竟回:「因為不知道妳說的不要是真的不要,還是假的不要」、「不知道妳的叫聲是痛苦的叫聲,還是愉悅的叫聲」,離去前,葉還塞給她十張千元鈔。
女子也說,兩男未戴保險套性侵,她擔心被傳染性病,自費去醫院抽血檢驗,醫生告知男方也可以檢查,她要兩男去檢查,後來三人再度碰面,郭男再塞三萬元給她,理由是支付追蹤性病檢查費,不過兩男當下嘻笑打鬧,不斷用「玩」來形容這件事,她決定提告。
士院勘驗監視器畫面,只見兩男當時壓住女子手腳,女子稱「不要」、「要回家」等;葉也被查出,事後傳LINE訊息向女子道歉,稱「別把事情鬧大好嗎?求求妳了!」,因此認定性侵女子。
法官︰未和解賠償 毫無悔意
士院考量兩男酒後為滿足私慾,合力性侵被害人,犯後否認犯行,飾詞狡辯,未與女子和解賠償,堪稱毫無悔意,因此重判。高等法院考量士院認事用法無違誤,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