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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交男友不曾見面 法官認定人妻出軌

林姓人妻玩網路遊戲,與李男僅是網交、沒有實質交往,也被
法官認定是婚外情。圖為示意圖。 (取自仙境傳說網頁)

林姓人妻玩網路遊戲,與李男僅是網交、沒有實質交往,也被 法官認定是婚外情。圖為示意圖。 (取自仙境傳說網頁)

2022/03/15 05:30

玩線上遊戲傳「我愛妳一輩子」、清涼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僅是網交、沒有實質交往,也會被法官認定是婚外情!

林姓人妻玩線上遊戲,與李姓男網友除互傳「心在你身上、我愛妳一輩子」等親暱用語,還互傳清涼、嘟嘴照,人夫發現後提告求償;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兩人行為侵害林女丈夫的配偶權,考量李男從事餐飲業與雙方社經條件,判兩人連帶賠五萬元。

依侵害配偶權 兩人判賠

林姓人妻二○二一年八月玩線上遊戲「RO仙境傳說」,因而認識李姓男網友,林女的丈夫透過妻子的電腦、手機,發現林女說,心在李男身上;李男也回說,愛林女一輩子,認為是親暱、曖昧對話,憤而提告。

林女主張,丈夫私自翻拍其電腦、手機與日記等畫面,是違法取得,不得作為證據;並稱與李男只是網友、不曾見面,對話純屬朋友生活上的關心,傳訊文字難免誇大,並未發展戀愛、沒有超過一般朋友的交往關係;其手寫內容,是個人心情記事,並沒有寄給李男,強調她傳給李男的照片有穿睡衣、不是清涼穿著。

李男則稱,與林女是網友關係、不曾謀面,只認識一個月,並未交往,他與林女的對話是開玩笑,雙方並沒有互愛,自己拍的照片也非清涼照,且林女也未寄信給他,沒有侵害配偶權。

互傳親暱用語 儼然熱戀男女朋友

法官卻認為,原告非以強暴、脅迫方式取得證據,未違反比例原則,具有證據力。此外,林女與李男在網路互傳親暱用語,儼然是熱戀中的男女朋友;林女心情記事寫愛李男;彼此互傳自拍照不乏嘟嘴、穿著簡便,互動超乎一般友人;林女還訂製代表她與李男兩人圖案的鑰匙圈,顯示兩人交往已逾越通常的社交分際、破壞林女與其丈夫的婚姻,李男辯稱是開玩笑不足採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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