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分手、離婚不宜同居 避免憾事
2022/02/24 05:30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昨天發生凶殺案,已協議分手的情侶仍同居,男方懷疑女友有新歡後竟生殺機,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許芝綺提醒說,離婚的夫妻、分手的情侶並不適合再同住一個屋簷下,雙方既然已經無法共同生活,最好做到「斷、捨、離」,做好切割才能避免衍生衝突甚至發生憾事。
易讓對方有復合想像
許芝綺指出,從許多服務的個案都可發現,離婚後的夫妻、分手後的情侶已不適合同住,包括同一個出入口或接送上下班等,稍微處理不慎或關懷多一點點,就容易讓對方有「重新復合」的想像或揣測,反而影響雙方的情緒及後續的相處。
許芝綺表示,離婚夫妻或已分手情侶,最好盡快另覓住處搬走,若不得已仍要住在一起,最好約定同住的公約,並明確表達沒有要繼續交往、復合的意願,若有新的追求者或交往對象也不要太高調,以免刺激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