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繳罰強力執行 第2波達6102萬
警政署指示全國警方執行「擴大臨檢暨取締酒駕、防制危險駕車」勤務。(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法務部為遏止酒駕,自去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今年一月廿七日實施第二波執行專案,總共有效執行二六三五件、金額高達六一○二萬元。法務部表示,酒駕零容忍是政府一貫立場,透過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持續強力執法,以嚇阻民眾酒駕,並確保民眾年節期間出入平安。
法務部的酒駕執行專案,是針對拒絕酒測或酒駕挨罰拒繳的義務人,透過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追繳,或查封、查扣其財產等。
第二波專案成功執行的案例不少,比如喻姓男子拒絕酒測及交通違規,被裁罰廿七萬多元,台北分署直接到他的工作場所勸說,最後由其母親寫下擔保書及辦理分期繳納。
張姓男子騎機車拒絕酒測加上交通違規,欠繳罰款廿萬餘元,還對新北分署的催繳通知置之不理,分署決定查封其名下房屋,張男馬上先繳三萬元,其餘分期繳納。
住桃園的張姓男子騎機車,五年內兩度拒絕酒測,挨罰十八萬元拒繳,桃園分署直接前往張家勸諭,張才同意辦理分期繳納。李男同樣五年內二度酒駕,除了挨罰,駕照也被吊銷,卻仍持續開車或騎機車,累積罰鍰卅一萬多元,彰化分署成功勸說其辦理分期繳納。
還有一名第二次酒駕的劉男,挨罰十二萬元,台南分署查扣其銀行存款後,劉男為免影響個人銀行信用及申辦貸款,立即帶現金至分署全部繳清。魏姓男子等三人因酒駕、拒絕酒測、交通違規等,各被挨罰十多萬元,高雄分署透過查扣存款、勸繳、查封房屋等方法,成功促使他們繳款。